举个栗子

深山修仙 看心情更文

【瑞金/雷安】光之彼岸

@誮鱼  太太笔下的小天使金真是太绝赞啦!(ง •̀_•́)ง,忍不住鸡血上头码了一篇文跟太太告白!文中关于天使金的歌手部分形象灵感也来自于 @誮鱼 太太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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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是吸血鬼猎人格瑞X吸血鬼小天使金

夜色已经很深,暴雨后的街道满溢着雨季特有的腥腻泥土味,行人稀疏,格外冷清。但这却是金在一年中最喜欢的时节,他不用浪费整个白昼躲在避光阴暗的屋子里,数着秒针的滴答声虚度光阴。

他总是精力充沛,像个患了多动症的儿童。格瑞说,前代遗留的传统你似乎一点都没有继承。

比如?

优雅,矜持,像个古老的贵族那样举手投足都要恪守礼节和尺度。

也许是你童话书看得太多了。

金说,我成为吸血鬼也才十五年,这十五年里你都教了我什么?

这责任倒是落在了格瑞的肩上。他无从狡辩只好一语不发。

从他十五年前在登格鲁镇的废墟捡到了这个被吸血鬼咬过的孩子之后,吸血鬼猎人就正式升级成吸血鬼保姆。那根本该钉入金心脏的木桩最后却被做成了一个木质吊坠挂在了金的胸口。

有关吸血鬼的传说实在太多且太杂,而且多半真假难辨,比如他们惧怕十字架,比如肉身能被圣水融化,比如屠杀同类是种族里的最高禁忌,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也许是传统太过古老,又或者传说也只是传说,年轻的吸血鬼新人金除了不能被阳光直射,需要补充一定量的鲜血,身体常年冰冷以外,和同龄的少年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他甚至还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每周天都会去教堂做礼拜,帮修女打扫告解室,兴起时还会用教堂的管风琴演奏几支他心爱的谱子。可惜他无法在阳光明媚的时候去,看不到光线透过瑰丽的玻璃花窗投射上大理石台阶,细碎的灰尘在其间萦绕飞舞的样子。

神父说,那光自圣殿而下。可金知道,自己已是被上帝永远抛弃的孩子。

 

他和格瑞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将近十年,没有人怀疑过他们的身份,至于他昼伏夜出日夜颠倒的生活习惯,邻居们也没有太放在心上,毕竟他的外貌已经停留在最叛逆的青春期,这个年纪的少年总是最不安定的,即使行为再出格一倍都不值得意外。

哦,他做过最意外的事,大概就是加入了临街酒吧的乐队驻唱,一头金发漂染成了银白,还打了耳洞,纯黑的甲油,原本还有再去做个纹身的企图,结果被格瑞直接按进棺材里关了一天一夜才消停。

他不会连心智都永远停留在叛逆期了吧?坐在棺材板上的格瑞严肃地发着愁。

 

今晚是日程里的最后一场巡演,虽然只是个不入流的小乐队,金也为此付出了颇多的心力。当他把演唱会的入场券塞给格瑞的时候,他正坐在桌边擦着他那把斩杀过无数吸血鬼的兵器——烈斩。

金知道那意味着他又要出门了。

可今天是他的乐队的最后一场,他想那该是个完美收场。

你会来吗?

看情况吧,也许赶不上。

格瑞用黑布把烈斩包好背在背上,轮廓看上去像是个造型时髦的电吉他。金曾经尝试鼓动他来参加乐队,但格瑞断然拒绝了,他唯一会唱的首歌还是当年为了哄金入睡特地去学的摇篮曲。

那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黑历史。说多了会死。

酒吧明天早上五点才关门。

金巴巴地看着格瑞:你会来吧?

再不答应,格瑞怕他会当街挤出眼泪来。虽然这小子的眼泪说撒就撒根本一文不值。

尽量吧。

话音刚落,金已经飞快地扑上来在他脸颊上用力亲了一下。

就当你答应了,我等你。

是谁教了他这种操作……格瑞撇过脸,避开了金那双灼灼发光的眼睛,被额发挡住的脸红了那么一小片。

是时候告诉他一个绅士不能随便抱着人玩亲亲,要负责的。

 

今晚的任务是去追踪一个通缉了十五年的逃犯。教廷明确指示:一旦寻获就地斩杀,无需请示。

而就算这个命令并不存在,格瑞也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他过去在登格鲁镇犯下的罪即便再过多久也不可饶恕。金的父母的死便是拜他所赐,那时格瑞斩断了他一条胳膊才救下了已经被同化的金。幸运的是,他虽然幼小却承受住了变异的痛苦,坚强地活了下来。

一定要来啊,我会等你。

金往酒吧的方向走了两步,又不放心地回头强调了一遍。

格瑞摆了摆手,头也不回朝着城外走去。

这些年来,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起初是格瑞带着金一起去狩猎吸血鬼,后来他们选择这里安定了下来,有了自己的家。

金很喜欢这里,屋前屋后都是他亲自设计布置的,格瑞负责挖土,他负责种花。门前院后种了满园的天堂鸟,到了每年的六七月份,白花天堂鸟从花梗处伸出佛焰苞,金会整天趴在屋檐下看着它们从花苞慢慢绽放。

天堂鸟的花语是爱与自由。

在这里安家之后,格瑞便不再带着金出任务,也渐渐开始减少那些报酬丰厚却需要远行的委托。金还太小,得保证他口粮的供给。

过去的十五年里,格瑞一直担当着移动血库的身份。他不打算让金太嗜血,总是把血掺在牛奶里喂他。到现在金已经不需要每天都吸食鲜血,他甚至可以像正常人那样吃一些普通的食物。

驯服一个吸血鬼有成就感吗?

教廷特派的神使丹尼尔曾这样问过他。

驯服?

或者可以叫感化?

丹尼尔纠正了一下自己的用词。

那么说其实也不对,但格瑞懒得争辩。只要教廷不再追究这个小吸血鬼在人类世界生存的合法性,其他格瑞也就不想多管了。

今晚的任务至关重要,如果能顺利斩杀这个吸血鬼,既了却了一桩心事,又能拿到丰厚的报酬,这样他至少可以一年不必远行。

格瑞一直考虑着要给金找个老师。总是泡在酒吧里是不行的,雷狮海盗团那伙总让人觉得会带坏小孩子。

而且家里的房子也很多年没有修缮了,金的天堂鸟都越墙长到了隔壁家,来年再给他在后面多翻一块地出来,免得花粉过敏的邻居总是向他抱怨。

总是为这些生活琐事操心,业务上的事却懒得过问。格瑞虽然也觉得自己这种状态完全不对,但是却又乐得享受。

他现在这种有钱就赚,没钱就算的态度让曾经的竞争对手嘉德罗斯十分不满。他不明白当年唯一能和他一决高下,人挡杀人鬼挡杀鬼的格瑞,如今怎么会安于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

但生活的本质就是如此。

格瑞出城不久就看到搭档安迷修已经等在那里,他也是很不容易,这两年一直东奔西跑终于攒够了钱给自己买了辆新车。

他最初的想法是有车就能更方便自己解决常年单身的问题。但最后妹子没有吊到,却被雷狮海盗团那个喜欢奇装异服的主唱给勾跑了。

今晚速战速决。

两人一见面说的居然是同一句话。然后立马又彼此会意。

今晚是演唱会的最后一场。

嗯。

格瑞从安迷修手里接过了烟,轻轻吸了一口。

家里有小孩,禁烟很久了吧。

家里有歌手,抽烟会挨揍吧。

两个人齐齐坐在车盖上一起吞云吐雾,颇多感慨。拖家带口的生活就是这样。

安迷修的车被雷狮改装过无数次,从最初质朴稳重的型号改到现在已经是面目全非,车身上一圈非主流的狂野涂鸦,听发动机的声音应该也是换了更大马力的涡轮,一脚油门下去格瑞就知道今晚不用担心赶不及金的演唱会了。

 

虽然只是街头乐队,但跑来助威的人却不少,夜场的气氛甚是活跃,隔着一条街都能听到重金属音乐咆哮的声音和年轻人的欢呼声。

金特别给格瑞留了一个最前排的位置,一开始上台还有点心不在焉,总是忍不住朝门口的方向瞟。与他相比,雷狮就显得没心没肺多了,他说要是安迷修死在外面,他肯定要鄙视他一辈子。

死这件事其实金是没有想过的,和格瑞一起生活的这十五年里,他看过格瑞受伤,流血,生病,最惨的那次是被一个吸血鬼从肩膀处一刀劈向胸口,再深半分必死无疑,但他还是活了下来。

他的烈斩所见皆可斩,他是这世上最强悍的吸血鬼猎人。这个认知金从小到大从未动摇过。

但他不知道这一次格瑞要面对的敌人是谁。

一个在逃十五年的重犯,一个曾经凭一人之力屠灭了一整个村子,尔后又猎杀了无数教廷猎人的吸血鬼。

他的名字叫鬼狐天冲。据说他不仅杀害教廷的人,他甚至连自己的同伴也不放过。

因为他追求极致,崇尚暴力,吸食同类的鲜血可以帮助他获取同类的力量。他一路行来所见皆可杀,无人可挡。

教廷为他已经发布了最高金额的悬赏。但迄今为止依旧没有人能拿到那笔钱。

被改造过的越野车在荒无人烟的原野上肆无忌惮地奔驰,雨势滂沱,浓黑的云层压在天地交界的地方,电光交错落下,周围时不时落下雷声,震动天地。

狂野的尽头处已经能看到成群的血蝠在电光中盘旋,他们闪动着翅膀,在昏暗无月的夜色里形成了一道黑色的漩涡。

格瑞知道那里必是鬼狐藏身之处。

干翻他,拿到赏金,我给雷狮再换个电吉他。

安迷修挥着双剑豪气干云地说。

格瑞没有说话,他已经扛着烈斩一跃跳出了车窗。

距他和金约好的时间还有不到三个小时。他比安迷修更想早点干掉那个恶魔然后在五点前赶回去。

但等他们冲入血蝠阵中的时候才发现,鬼狐并不在此处。

 

金在狂欢的歌迷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家伙。

他可以肯定他是第一次来酒吧听他们唱歌,而且他还坐在了金特地留给格瑞的位置上。他对桌子上那写着留座两个字的提示盘熟视无睹,最后金只好趁着中场休息跑过去客气地提醒他这个座位已经有人了。

有人了吗?这么晚我恐怕他不会来了。

对方的模样异常俊美迷人,举手投足之间都流露着格瑞所说的那种,老派贵族的优雅和从容。但是金本能地不喜欢他,尤其被他用那双不怀好意的眼睛上下打量时,会让人有种后背发毛的感觉。

来者是客,金不能强硬地赶他离开,只能在心里愤愤地埋怨格那个不守时的家伙。

而那个男人始终保持着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玩味地看着金。

一个可以自由进出教堂的吸血鬼?一个可以唱着圣歌念着祷词却不被上帝惩罚的恶魔之子?不知道他的血是否和其他族人不同呢?

舞台上的歌声又起,舞池里所有的人都随着歌声的节奏摇摆狂欢起来。

这恐怕也是最后的狂欢吧。

坐在最前排的男人默默站起了身,他从桌上顺手拿起一个苹果放在嘴边咬了一口。

鲜红的双唇下,隐藏着森白的獠牙。

金因为不安,总是忍不住盯着那个男人一直看。直到他看见了对方血红色的双眼里露出了他似曾相识的神情。

大家快走——!是吸血鬼——!

徘徊在黑暗中的不死幽灵在混乱的人群中神出鬼没,没有人知道究竟有多少吸血鬼混进了疯狂的歌迷里,这里是他们最好的捕猎场,周围的一切都是新鲜而美味的活食。

用一个障眼法引开最强的那两位猎手,等他们回来时,看到的只会是人间地狱。

恶魔已经张开了双翼,死亡和恐惧如影随形。转眼间夜场就已经沦为了修罗地狱。

吸血鬼们以为这会是一场饕餮盛宴,他们正尽情享受着死亡和杀戮的快感,而这时雷狮已经带着其他同伴冲了下去,鲜有人知道在做歌手之前,雷狮也曾是教廷最强的猎人之一。

金,快回来!

混乱中,雷狮看到金冲出了酒吧,他追着那个拿着恶魔果实扬长而去的男人。他知道这个人才应该是这场杀戮的主角。

鬼狐天冲!

啊,原来你知道我。

男人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停了下来,天上的云影被风吹散,惨白的月光落在他的身上,但月色下他是没有影子的。

被上帝抛弃的罪人,就算血肉之躯不死,灵魂也永受诅咒。

我在教廷发布的画像上看过你。

金慢慢脱下手上的皮套和身上繁复的挂饰,鬼狐天冲看到他裸露的脖颈上,有两个深色的如同胎记般的齿痕。

你和我一样,我们都猎杀同类。

鬼狐将手里的恶魔果实抛给了金,就像当年伊甸园里的蛇诱惑着神灵之子一般。他嘲弄地看着眼前的同类,可是嘲弄之中又不免透着几分愤恨和嫉妒。

你得到了上帝的原谅,我们却永远背负诅咒。

你心向光明,就身在光明,你心向黑暗,就永坠地狱。

鬼狐笑道:你被神父洗脑了。

不,这是格瑞告诉我的。

金话音刚落,人已经纵身而起冲了上来。他胸口的吊坠中突然爆发出夺目的圣光,那圣光瞬间逼退了鬼狐,他没有见过那种武器,它和之前自己所见过的一切武器都不一样。

但是没等他反应过来,那圣光已经如天罗地网一般交织着向他聚拢而来。

这究竟是什么?!

鬼狐倒退了两步,身后突然涌出无数黑色的影子,成群的血蝠铸成一道屏障挡住了那灼目刺眼的圣光。随后它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撞了上去,转眼间化成了一团血雾,与雨水融为一体。

圣光乍灭,金被迎面而来的那团血雾逼得向后退去,可就在这时鬼狐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后。他来不及闪躲,被对方一手扼住了脖子。

那只手是一只机械手臂,在夜色下闪烁着刺目的寒光。

十五年前,格瑞用烈斩砍下了我一条手臂。今天,我也会让他尝一尝断臂之痛。

我恐怕你不会有那样的机会。

鬼狐不及看清来人,凛冽的刀锋已破风而来。金被一股大力狠狠甩了出去,在落地的前一刻被格瑞一手捞起抱在了怀里。

笨蛋,逞什么能?打不过不会跑?

格瑞骂道。他抱着金的手不由自主有些颤抖。

若是鬼狐当真杀了金,那对他而言绝不只是断臂,应该是剜心之痛。

他是当年……

我知道。

格瑞握紧烈斩,刀刃上倒映着鬼狐那张森白而邪恶的面孔。

我要亲手杀了他。

金看着格瑞,一字一句地强调。对面的鬼狐露出了玩味的笑容,他喜欢强劲的对手,更喜欢把强劲的对手狠狠踩在脚下的感觉。

格瑞退开了一步,无论是为死去的那些无辜者,还是为了金自己,这笔血债都应由他亲自讨回。

鬼狐再次召出了他的侍从,黑影遮盖住雨后阴惨的月光,不祥的血色笼罩着月光所及之处。

金将胸口的吊坠用力扯下,吊坠上的圣言于吸血鬼来说是最致命的伤害,他将吊坠高高抛入天际,无数道金色的圣光照亮了整个夜幕,他指引着那些光冲向了鬼狐。

你心向光明,就身在光明。

你心怀邪恶,就永囚黑暗。

光与暗刹那间交融在一起,盘绕于天际的无数血蝠震动双翼,如同恶魔的影子俯冲而下。

然而格瑞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接近金。烈斩所指之处,天地变色。

两股力量的剧烈碰撞在中心形成一股巨大的漩涡,漩涡中心的两人犹如两道随时会破碎的影子,随时会被彼此吞噬。

金——!

格瑞大喊了一声,举起烈斩冲了上去。血蝠在刀锋间化作纷飞的血雨,但是烈斩却被漩涡周围的气场挡开。当他再次想要靠近时,却听到漩涡之中传来金的声音。

拯救我们的神啊

求你因你名的荣耀帮助我们……

金!不要再念了!

就算金已经得到了上帝的宽恕,不必惧怕于上帝恩典所及之物,但他的身体却承受不住圣言的力量,如果他继续吟唱祷言,他的身体必将从内部开始损毁。

住口——!你给我住口——!

身为血族,为何要视背弃我们的神明为信仰!

圣言对吸血鬼的伤害是致命的,那漩涡中光的力量终于将暗渐渐吞噬,风中传来恶魔的咆哮声,鬼狐嘶吼着企图从漩涡中抽身而出,但圣光却如牢笼一般将他囚禁于其中。

为你名的缘故搭救我们

赦免我们的罪……

金——!

鲜血从金的口中不断涌出,在风中瞬间被吹散成了金色的细沙,他终于再也支撑不住,从空中坠落下来。

格瑞丢下烈斩冲上去将他抱住,他的身体轻的像是风一吹便会散开。

圣言的枷锁将鬼狐牢牢锁住,他也同时坠落下来,他的肉身已经开始腐朽,曾经风采照人的面孔变得苍老而虚弱,他趴在地上,忽然间疯狂地大笑起来。

你和我的灵魂都将归于地狱。

格瑞将金紧紧抱紧在自己胸口,吸血鬼的肉身可以自愈,除非他的心脏遭受重创。金趴在他怀里,牵动着嘴角轻轻说,格瑞,我冷……

不会冷的,等太阳升起来,就不会冷了。

我死后,会去那里呢……

他抬起手,还来不及触碰到格瑞就垂了下去。格瑞一把攥住他的手,将它用力贴在自己的脸颊上。

会去有光的地方。

那将来,还能见到格瑞吗……

一定会的。所以,你会等我对吗?

一直都是我在等你啊。

这次不会了。

格瑞俯下身,在阳光升起的那一刻,吻住那双冰冷苍白的唇。金努力地想要回应他,但是他的时间已在这一刻停止。

他的身体犹如被吹散的星尘,在格瑞的怀中被吹向那光的远方。

 

缠绵了数月的雨季终于过去,那场恐怖的血色之夜也再度引发了教廷与血族之间的战争。教廷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严酷的条令,血族将被永远从人类世界驱逐。

你真的要离开吗?

从教廷回来的半月后,格瑞收拾好了行李,跟安迷修最后一次约在城外见面。

嗯,我已经辞去了猎人的职位,烈斩也已经交还教廷。

也好,你去散散心再回来。

安迷修不敢多说什么,在那夜之后他们谁都不敢在格瑞的面前提起有关金的只言片语。而格瑞也似乎一切如常,照旧去教廷汇报任务,领取赏金,然后像以往一样把大部分的赏金捐给教堂,留下一小部分把过去那间屋子重新修葺一番,给院子里的天堂鸟施肥浇水,然后把金收养的流浪猫狗交托给好心的邻居。

他想,他也许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以后去哪里找你?

安迷修最后给格瑞递了根烟,但是他已经戒了。金总是说抽烟不好,他想应该是真的不好吧,那以后就不抽了。

不知道。

格瑞望着城外的方向,他只记得金离开时,是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去的。到那里也许就能找到他吧。

安迷修把格瑞一直送到城外的车站,但不管送多远终究还是有分别的时候。可就在远行的列车进站时,安迷修却突然听到了雷狮的声音。

等一下!

你怎么来了?

格瑞没有说话,他的注意力完全落在了雷狮手中的那盆天堂鸟上。

这是……

他记得天堂鸟的花季已经过去,但是雷狮手中的这一盆却盛开地正旺。

不知道怎么回事,刚刚经过你家门口看到的。

雷狮把那盆天堂鸟推给了格瑞:好好照顾,养死了金是会哭鼻子的。

格瑞终于还是坐上了远行的列车。他抱着那盆天堂鸟坐在临窗的位置,窗外阳光正好,金色的暖阳落在天堂鸟白色的花瓣上,他在风里微微震动着翅膀,像是要展翅飞向天际。

格瑞的嘴边不觉露出了一丝笑意。

是你吗,金……

这一次,我等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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